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第一部分:化学品及企业标志
化学品中文名称:2,4-二硝基苯酚
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:
化学品英文名称:2,4-dinitrophenol;
企业名称:
地址:
电子邮件地址:邮编:
技术说明书编码:生效日期:
企业应急电话(国家或地区代码)(区号)(电话号码):
传真号码(国家或地区代码)(区号)(电话号码):
国家应急电话:
分子式:C6H4N2O5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
√纯品混合物
有害物成分浓度CAS NO
2,4-二硝基苯酚 51-28-5
第三部分:危险品概述
危险性类别:第 1 类 爆炸品
侵入途径: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
健康危害:本品直接作用于能量代射过程,可使细胞氧化过程增强,磷酰化过程抑制。 急性中毒:表现为皮肤潮红、口渴、大汗、烦躁不安、全身无力、胸闷、心率和呼吸加快、体温升高(可达40℃以上)、抽搐、肌肉强直,以致昏迷。最后可因血压下降、肺及脑水肿而死亡。成人口服致死量约1克。 慢性中毒:有肝、肾损害,白内障及周围神经炎。可使皮肤黄染,引起湿疹样皮炎,偶见剥脱性皮炎。
环境危害:
燃爆危险:本品属爆炸品,易燃,有毒。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。就医。
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 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 入: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危险特征:遇火种、高温、摩擦、震动或接触碱性物质、氧化剂均易引起爆炸。与重金属粉末能起化学反应生成金属盐, 增加敏感度。粉尘在流动和搅拌时,会有静电积累。
有害燃烧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氮。
灭火方法:遇大火,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。禁止用砂土压盖。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行动: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、洁净、有盖的容器中。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:用水润湿,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处置注意事项:密闭操作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,戴安全防护眼镜,穿紧袖工作服,长筒胶鞋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避免与氧化剂、碱类、活性金属粉末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应与氧化剂、碱类、活性金属粉末、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治
最高容许浓度:中国MAC:
最高容许浓度:前苏联MAC:
监测方法:
工程控制: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呼吸系统防护:可能接触其粉尘时,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。
眼睛防护:戴安全防护眼镜。
身体防护:穿紧袖工作服,长筒胶鞋。
手防护:戴橡胶手套。
其他防护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。
第九部分:理化特征
外观与性状:淡黄色固体。
Ph值: 熔点(℃): 112~114
相对密度(水=1): 1.7沸点(℃): 无资料
相对密度(空气=1): 6.4饱和蒸汽压(kPa): 无资料
燃烧热(Kj/mol): 2708.6临界温度(℃): 无资料
临界压力(MPa): 无资料辛醇/水分配系数: 无资料
闪点(℃): 无意义引燃温度(℃): 无资料
爆炸下限[%(V/V)]: 无资料爆炸上限[%(V/V)]: 无资料
最小点火能(mJ): 无资料最大爆炸压力(MPa): 无资料
溶解性:不溶于冷水、乙醇、乙醚、丙酮、苯、氯仿。
主要用途:用于有机合成、染料、炸药等。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稳定性:稳定
聚合危害:
避免接触的条件:光照。
禁配物:强氧化剂、强碱、酰基氯、酸酐、活性金属粉末。
分解产物: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(LD50):30 mg/kg(大鼠经口);700 mg/kg(豚鼠经皮)
LC50:无资料
刺激性:家兔经皮:300mg/4 周(间歇),轻度刺激。
致敏性:
致突变性:
致畸性: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
生态毒性:
生物降解性:
非生物降解性:
其它有害作用: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,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。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理
废弃物性质:
废弃处置方法: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。
废弃注意事项: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11052
UN编号:0076
包装标志:无资料
包装类别:Z01
包装方法:无资料。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,试运期为两年。试运结束后,写出试运报告,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货车编组,应按照《车辆编组隔离表》进行。起运时包装要完整,装载应稳妥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车速要加以控制,避免颠簸、震荡。不得与酸、碱、盐类、氧化剂、易燃可燃物、自燃物品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,远离高压电源、火源和高温场所,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: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44号)
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GB12268-2005)
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(GB6944-2005)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》(GB16483-2000)
《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》(GB13690-92)
第十六部分:其它信息
参考文献:
填表时间:
填表部门:
数据审核单位:
修改说明:
其他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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